2020年7月13日下午三点,当事人余某以及深圳市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代表人何某来到龙平社区工作站申请调解。双方因位于某政府市政工程产生纠纷,公司尚拖欠余某等十名农民工工资未结清。
根据当事人余某所述,从2018年12月31日验收合格至今,公司尚拖欠工程尾款157977元未结清。而公司方则认为,一是双方未结清尾款为12万,二是余某等人多次去公司项目部等地投诉,为公司形象带来恶劣影响,余某需要作出澄清,三是余某需要出具收款证明或者提供农民工收款账号。
双方对于金额的认定存在较大分歧,且态度强硬。
宝城律所驻社区工作站调解员秦小宇闻讯后立即了解情况,并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秦小宇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交流,分别从双方各自的角度分析了金额的构成。其中公司提到,公司曾替某位员工垫付工伤医疗费,后来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被余某拿走,没有返还公司,公司认为应当扣除这2万元。此外,公司的员工因与余某等人产生冲突受伤误工一日,公司认为余某应当支付赔偿5000元。而余某表示工伤保险是他为员工购买,而且受伤是公司过错所致,双方各自坚持自己观点。调解员秦小宇通过分析,认为这两笔款项属于不合理要求,并对公司晓之以理,通过法律角度分析这两笔款项的不合理之处。
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公司最终做出让步,愿意支付142977元,但是余某仅仅愿意接受5000元的让步。双方在长时间调解中情绪越发激动。根据秦小宇的调解经验,此时他果断决定暂时将双方分开调解。考虑到余某对该笔款项的计算完全合理,而公司并无相关证据辅助证明余某的工程存在问题就无故扣除1万元并不合理,于是他主要集中于对公司进行劝解。
半个小时后,经过调解员劝说,公司接受了152977元的调解金额,表示3日后支付款项,并要求余某出具收款证明并作出澄清。现场余某听说公司同意支付款项后,也接受该调解方案,终于舒了口气。
而就在双方正要签订调解协议之时,闻讯的其他农民工也来到调解现场,表示不同意调解方案,情绪十分激动,并要求立即支付拖欠尾款。
经过调解员秦小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成功。
7月15日,公司与余某结清剩余工程款,并签收了收款证明与澄清书。
2020年7月21日,余某带着收款的喜悦,代表农民工们送来锦旗表示对龙平社区及调解员秦小宇的感谢。
宝城律所常驻社区调解员有几十名,他们坚持把群众的事情放在首位,发现问题立即着手解决。他们情系调解工作,依法办事,以情动人,筑起维稳第一道防线,在平凡的工作中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