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曾常青律师先进事迹
曾常青是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书记兼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还是工商管理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常青律师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常年深入基层,把提供法律服务同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以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紧密结合,创造性地开展机制灵活的党建工作,积极参与多次重大社会矛盾处理和群众纠纷调解,为百姓排忧,为政府解难,为社会各界提供义务法律帮助。曾常青同志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他长期致力于将党员律师打造成律师行业的一张红色名片。
一、曾常青同志针对律师职业特点,创造性地开展机制灵活的党建工作,将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打造成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单位。
1、党建工作机制灵活顺畅,组织生活丰富多彩。
因律师职业特点具有分散性、商业性、独立性,党建工作很容易被淡化和忽视。担任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后的曾常青同志为克服这一问题,他充分发挥在部队和央企工作中学习积累的党建经验,通过灵活、生动、喜闻乐见又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 ,有创造性、针对性地开展党建工作。为调动党员参与组织生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曾常青同志将支部的组织生活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创新,除必要的政治学习之外,还以茶话会、趣味比赛、运动会、聚餐、红色旅游等方式开展组织生活。2010—2011年,曾常青同志组织党员赴广东惠州、连州等革命老区参观,现场学习老一辈的革命事迹;每年春、秋两季组织党员律师开展登山活动,在羊台山、梧桐山上都留下宝城所党员律师攀登的足迹;党员律师忙于业务时,组织生活则选在午餐或晚餐时间,在聚餐时进行政治讨论、学习。这种灵活多变、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方式,适应了党员律师的业余生活,增进了党员律师的交流与合作。熏陶了党员律师的政治情操,甚至连一些一直对党的认识不深的老律师也颇有兴趣地以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参加支部的各项组织活动,在律师队伍中营造了良好的政治氛围。
2、曾常青同志的党建工作使律师事务所的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曾常青同志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为提高党建水平,他于2011年9月参加了广东省委党校组织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积极向全省党建模范单位学习取经,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力争将最优秀的律师发展成党员,将支部建成为团结律师、带动律师共同进步的核心力量。曾常青同志经常与律师开展谈心和交流活动,鼓励律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有一位长时间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地下党员”主动将组织关系迁入该所党支部,过上了正常的组织生活。2010年5月,在宝城所执业10多年的合伙人律师郭东伟郑重地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并于2011年7月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 党。
目前,党支部党员人数由2004年成立时的5人,增加到现在的59人,先后有20多名非党员合伙人、青年律师和律师助理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曾常青同志的党建工作思路是:“把骨干律师培养成党员律师,把党员律师打造成优秀律师”。
曾常青同志坚持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开展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在政治思想上为该律师事务所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作用,2011年12月,宝城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11年7月,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组织”。曾常青同志本人也被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特别可喜的是,2012年4月中旬,宝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广东省司法厅和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进模范单位(全省律师行业仅3家)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推荐为今年“七一”前将表彰的“全省创先争优‘南粤先锋’先进基层党组织”。2012年4月下旬,曾常青同志个人被广东省司法厅和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的代表(全省仅4人),选送至北京参加中组部和司法部于今年5月初联合举办的“全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学习深造。
二、发挥党员带头作用,扎根基层,不求回报、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区司法局及市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曾常青同志带头与本所5位律师进驻光明新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党员律师,曾常青同志主动挂点深圳最边远山区——光明办事处白花、新羌和凤凰社区,并深入到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及群众纠纷调处。在光明与宝安区分离后,光明挂点律师被取消了经济补助,但曾常青同志仍保持良好的工作劲头。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曾常青同志与宝城律师事务所其他四位律师一起,创设了“光明模式”,将固定设点和流动咨询相结合,深受社区干部和基层百姓的好评,该模式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时任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还亲切接见了值班律师并批示“我到光明街道调研时看到律师进社区的作用较大,效果很好。尽量在宝安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开。”书记的批示,给全市律师以极大的鼓舞,法律进社区的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深圳市司法局因此授予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工作先进单位”。曾常青同志个人多次被宝安区司法局评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2012年3月29日,曾常青同志在白花社区开展社区法律服务中受到深圳市社会建设工委专职副主任叶民辉同志的接见和好评。2012年4月13日,曾常青同志在光明社区开展社区法律服务中受到原深圳市副市长、致公党中央副主席闰小培的亲切问候,并详细了解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情况,当得知曾常青同志在没有任何补助下完全免费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时,向陪同考察调研的省、市、区领导们表扬了深圳律师所具有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三、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做好执业为民、化解社会矛盾的表率。
曾常青同志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执业理念,在处理劳资纠纷,为社会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的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近年来,曾常青同志协同本所律师成功化解了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及劳资纠纷。如光明街道碧眼农贸市场搬迁中的摊位租户因补偿问题群体上访事件;福永街道鱼鰛地开发引发的经济补偿问题集体到区政府上访事件,2010年轰动全省的DDS东道物流拖欠货款纠纷等群体上访事件,由于曾常青同志及其宝城律师团队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事态的恶化,使多起群体纠纷事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四、坚守普法宣传阵地,营造和谐氛围。
曾常青同志是教师出身,曾在部队担任新闻报道员,现仍担任深圳大学兼职法学教师,结合自身经验和特长,从增强居民法律意识、维护社会稳定出发,曾常青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运用不同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宣教活动。
1、深入社区宣讲《婚姻法》、《治安处罚法》;进入工厂企业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到街道行政执法队宣讲《行政处罚法》,在基层开展法律讲座20多场,培训人员1500人次,培训对象涵盖行政执法人员、居委会主任、社区居民、治安联防队员、信访员、人民调解员、企业员工、学校师生等各个层面。
2、通过《宝安日报》中的“说法周刊”、“宝城律师信箱”等专刊专栏,为广大读者分析案例,解读法律。近两年来,曾常青在《宝安日报》等报刊共发表普法宣传稿件50余篇。
3、编辑《宝城律师》杂志,创设普法平台。免费赠送到宝安区各社区和企业。
4、受邀客座宝安电台、宝安日报社,先后4次担任法律热线节目现场嘉宾,通过案例分析和接听群众热线的方式,解答法律问题,阐明法理,营造和谐氛围。
5、2010年5月起,受邀为深圳市宝安电视台“法治宝安”栏目特约嘉宾,现已录制播放11次法律点评节目。
曾常青同志始终坚持:“作为一名党员律师,要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增强基层百姓法律意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凭着这份信念,曾常青同志在党务工作中,坚持科学发展观,创造性开展党建工作;在律师执业活动中,刻苦钻研律师业务,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展示了一名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和党员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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